影视版权是什么? - 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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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视版权就是影视收益、转让变卖、更改的权限,是占有权的意思。

  影视收益版权指的是制片方在有关于影视项目上映之前,对于市场出品人进行真对性的投递。首先需要进行申购,符合电影版权认购条件的话,可以认购某公司某一部电影的收益版权,享受电影所有的收益。通过对某部电影占股的形式获取电影的权益。而电影版权投资,则是制片方已经有了足够的资金,已经建组准备进行拍摄,导演和演员都已经选择好。投资者所投资的就是电影的版权,相当于购买该部电影的股份,等待电影上映后进行分红即可,是非常轻松的。而且投资者,也是可能有机会参与其中的,就算参与不了,也是可以去剧组探班的,满足自身的好奇心。

  “版权”,是对“著作权”的通俗说法,最初的涵义是复制权,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多元化形式的作品出现,为了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权利,形成了“著作权”。

  影视版权,即影视著作权,是指影视作品的个人作者或者公司对其作为制片人所依法享有的人身权、电影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各项权利。

  电影作品完成,作者自动取得电影版权。同时可以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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